課程資訊
課程名稱
刑法總則一
Criminal Code-general Principles (Ⅰ) 
開課學期
104-1 
授課對象
財法組  
授課教師
王皇玉 
課號
LAW2053 
課程識別碼
A01 25230 
班次
01 
學分
全/半年
半年 
必/選修
必修 
上課時間
星期五2,3,4(9:10~12:10) 
上課地點
法2311 
備註
總人數上限:150人 
Ceiba 課程網頁
http://ceiba.ntu.edu.tw/1041LAW2053_01 
課程簡介影片
 
核心能力關聯
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
課程大綱
為確保您我的權利,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
課程概述

刑法總則的內容極多,以兩學期的時間,才能全部教授完畢。上學期的課程內容如下:
(一)刑法的基本概念(刑法的任務、法益保護、形式與實質犯罪概念、刑法的最後手段性)
(二)罪刑法定原則(罪刑明確性、禁止溯及既往、禁止類推適用、禁止以習慣法作為定罪或加重刑罰之依據)
(三)犯罪行為的基本結構與犯罪理論之發展,行為理論與刑法上之行為概念
(四)故意作為犯之犯罪構成要件(犯罪構成要件之基本思惟、犯罪體系二階段理論與三階段理論之爭議)
(五)因果關係理論與客觀歸責理論(因果關係理論的發展、客觀歸責理論及其下位概念)
(六)主觀不法構成要件(故意、故意在犯罪體系中的雙重功能、特殊之主觀不法要素、構成要件錯誤)
(七)違法性概念與禁止錯誤、容許構成要件錯誤

下學期的課程內容如下:
(一)阻卻違法事由(正當防衛、緊急避難、被害人之承諾與推定之承諾、業務上之正當行為、依法令之行為)
(二)罪責概念與罪責要素(責任與意志自由、責任能力、不法意識、欠缺期待可能性、原因自由行為、阻卻或減輕罪責事由)
(三)犯罪行為階段與刑法處罰的起點、未遂犯的處罰基礎、未遂犯的成立要件、著手之認定、不能未遂、中止未遂
(四)正犯與參與犯基本概念(單一正犯概念、區分正犯概念、正犯與參與犯的區別、行為支配理論、間接正犯)、
(五)共同正犯、教唆犯、幫助犯
(六)過失犯(過失犯的種類、過失犯的成立要件、注意義務之違反、過失犯的違法性與罪責)
(七)不作為犯(不作為犯的種類、不作為犯的著手、不作為犯的因果關連與客觀歸責、不真正不作為犯的成立要件、保證人地位、不作為犯的犯罪參與)
(八)競合問題(犯罪競合的基本原則、一罪與數罪之區分、想像競合、實質競合、法條競合、牽連犯、連續犯)。

 

課程目標
(一)使學生認識與瞭解刑事法之基礎理論與相關規定
(二)培養學習刑法與研究犯罪行為的興趣
(三)培養批判國家刑罰權的反思能力
 
課程要求
1本課程全學期會點名三次,一次不到,扣總成績二分,以此類推。
2本課程會舉行「期中考」與「期末考」兩次考試。期末評分標準以兩次成績之平均為計算標準。
 
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
 
Office Hours
 
指定閱讀
王皇玉,刑法總則 
參考書目
本課程上課內容之PPT檔,會先放在課程網供下載,以便學生預習。此外,學生亦可參考以下教科書:
1、王皇玉,刑法總則
2、林山田,刑法通論(上)、(下)
3、黃榮堅,基礎刑法學(上)、(下)

 
評量方式
(僅供參考)
   
課程進度
週次
日期
單元主題
第1週
9/18  刑法的基本概念(刑法的歷史演變、刑法與民法公法之區別、實體刑法與程序刑法、刑法的體系架構) 
第2週
9/25  刑法的任務(維護社會秩序、預防犯罪)  
第3週
10/02  刑法的任務(法益之概念),罪刑法定原則(理論基礎),禁止以習慣法作為定罪或加重刑罰之依據、禁止類推適用、 
第4週
10/09  國慶紀念日(放假) 
第5週
10/16  教師出國演講,停課一次 
第6週
10/23  罪刑法定原則(罪刑明確性,禁止溯及既往)、罪責原則、人道主義、刑法最後手段性 
第7週
10/30  現行刑法之效力(時的效力、地的效力、外國裁判之效力) 
第8週
11/06  刑法的解釋之解釋方法 
第9週
11/13  期中考 
第10週
11/20  立法解釋(公務員、公文書、性交、電磁記錄),犯罪階層體系、犯罪理論之發展 
第11週
11/27  行為理論、行為、不法構成要件(基本概念、分類、要素) 
第12週
  客觀處罰條件、各種犯罪類型(行為犯、結果犯、實害犯、危險犯、繼續範、狀態犯、一般犯、申芬範、己手犯、作為犯、不作為犯) 
第13週
12/11  因果關係理論(條件因果關係理論、相當因果關係理論),客觀歸責理論(降低風險,規範保護目的、結果為迴避可能性、異常因果關係、被害人自陷風險、第三人介入) 
第14週
12/18  主觀不法構成要件(直接故意、未必故意、故意的特殊狀況)、構成要件錯誤 
第15週
12/25  違法性之基本概念(阻卻違法事由來源、實質違法性、社會相當性、可罰違法性)、阻卻違法事由之結構,容許構成要件錯誤 
第16週
1/01  放假 
第17週
1/08  阻卻違法事由(依法令行為、業務正當行為)